梅花易數----史料錄
《梅花數》
一名觀梅數,本題曰;《康節梅花數》,故附邵圖之後,梅花者先春而蓓蕾,生意之早動也,占於幾動之初,思慮方起而鬼神可知之時,故數以梅花名焉。
乾一、兌二、離三、震四、巽五、坎六、艮七、坤八。此先天橫圖八卦之定數也。
乾西北屬金,坎北屬水,艮東北屬土,震東屬木,巽東南屬木,離南屬火,坤西南屬土,兌西屬金。此?後天之方位也。
有先天之數未得卦先得數,以數起卦,故曰:「先天」。
有後天之數未得數先得卦,以卦起數,故曰:「後天」。
先天之數,謂物之所生氣之,所置事之所遇,皆有年、月、日、時,年以子年起一數,年有十二月,則以正月起一數,月有三十日,則以初一起一數,日有十二時,則以子時起一數,皆隨其數而數之,以分八卦,如一?乾,二?兌而八則?坤也,除八之外,則用畸零之數起焉,年月日之數?上卦,年月日加時之數?下卦,合年月日時之數,以六除之,餘?動爻,又如十幹則以甲起一數,十二支則以子起一數,所聞之聲,則以字句之多寡起數,所見之物,則以件目之多寡起數而?上卦,以所值之時數作下卦,併卦數時數總除取爻,如前法。又如一語則平分其數而?上下卦,數少者?上卦,數多者?下卦,蓋取天輕清地重濁之義也。其餘或驗其方所,或辨其物聲,詳其所屬皆可起卦。察其悲喜,斷其吉凶。所謂未得卦先起數者,如此後天之數,以物類之屬八卦者?上卦,以取動爻物類,如乾天、坤地、乾馬、坤牛之類,詳見蓍法別傳內篇。八卦萬物屬類,所謂未得數先得卦者,如先天斷卦吉凶,止以卦論,不用易爻之辭,以其時未有易書也。後天則用易辭兼以卦斷,以其時已有易書也。
凡上下二卦無動爻者?體,有動爻者?用,體卦?主,用卦?事,互卦?事之中應,變卦?事之末應,互者中四爻互二體也。變者之卦也,體之氣宜盛不宜衰,盛者如春震巽?,秋乾兌金,夏離火,冬坎水,四季之月坤艮土是也。衰者如春坤艮土,秋震巽?,夏乾兌金,冬離火,四季月坎水也。體黨多而體勢盛,用黨多而體勢衰,如體卦是金而互變皆金,則是體黨多矣。如用卦是金而互變皆金,則?用黨多矣。體用之間,比和則吉,用吉變凶者,或先吉而後凶。用凶變吉者,或先凶而後吉。
梅花易數「觀梅占」測字解析
《梅花易數》傳本中有一個著名的占例──「觀梅占」。它給後世留下了典型範例,同時,它也給後世留下了費猜之謎。
一、 典型範例:
1. 年月日時起卦:辰年十二月十七日申時,康節先生偶觀梅,見二雀爭枝墜地。先生曰:「不動不佔,不因事不佔。今二雀爭枝墜地,怪也。」因佔之,得澤火革,初爻變鹹,互見乾、巽。
2. 體用互變解卦:先生斷之曰:明晚當有女子折花,園丁不知而逐之,女子失驚墜地,遂傷其股。兌金?體,離火克之。互見巽木,複生起離火,則克體之卦氣盛。兌?少女,因知女子被傷;而互中巽木,又逢乾金、況金克之,則巽木被傷,而巽?股,故有傷股之應。幸變?艮土,兌金得生,知女子但被傷,而不至於凶危也。
二、 費猜之謎:
在《梅花易數?八卦萬物類占》中,單單兌卦類象,作者列舉了二十七類一百一十二象。?什?在觀梅占中,獨獨以兌卦?少女呢??什?觀梅占獨驗於人事呢?這確實是一個困擾後人的費猜之謎。
對於這個問題,前人已作了初步研究。《梅花易數?心易占卜玄機》說:謂他人折花有毀,皆可切驗之真,是必有屬矣!這是一種猜測,究竟有何屬呢?不得而知!
《梅花易數?三要靈應篇》中。作者提出了十五類外應情況。顯然,外應思想大大地擴展了占卜的資訊來源。外應是特定條件下的資訊反應。《梅花易數》觀梅占的外應是什?呢??了推測當時的外應資訊,我們不妨先看
另一個占例:
1. 觀物占例:據《字觸?外部》轉載:南宋時期,安徽新安人汪龍,雙目失明,人稱瞎龍。他善於遇物起數,多奇中,因而門庭若市。徽州太守怕他妖言惑?、聚?鬧事,想刁難並法辦他。有一天召汪龍到府衙,太守問他:我手中何物,如果說對了就放了你;如果說錯了,就用亂杖打死你。汪龍請求指一個東西提示提示,以便猜射。大堂之上剛好有一名少婦替亡夫訴冤,太守指了指少婦,汪龍立刻回答說:是一隻麻雀。太守吃驚地問:是活的還是死的?汪龍機敏地答道:生死在老爺手中掌握著。太守聽罷,說:可以與這個盲人談術數。並問何以知之。汪龍回答說:那個婦人是一個年少佳人,又穿孝服,以意解之,就知道是麻雀。
2. 有益?示:汪龍的遇物起數,實質上就是邵子的觀物起數。北宋與南宋相去不遠,邵子的「觀梅占」,汪龍或有所知。從汪龍的觀物占例中,我們可以得到一個?示:從拆字的角度看,「雀」可拆?「少」、「佳」,以「對關法」完整地說,乃「少年佳人」。
3. 觀梅占例:在觀梅占中,邵子見二雀爭枝墜地,以雀?少年佳人,以兌卦應少女,誠有以也。
綜上所述,「觀梅占」中,作者秘而不宣的外應,其實就是拆字之應。它正是《梅花易數?三要靈應篇》中的第十一應也。本文引述觀梅占例是虛,以《梅花易數》解《梅花易數》是實。外應系統非常複雜。書不盡意,言難盡傳,所以歷代占卜高手稱其?不宣之秘。
梅花易數.三要靈應篇
《梅花易數.三要靈應篇》
三要者,運耳、目、心三者之要也。靈應者,靈妙而應驗也。夫耳之於聽,目之於視,心之于思,三者?人一身之要,而萬物之理不出於視聽之外。占決之際,寂聞澄慮,靜觀萬物,而聽其音,知吉凶,見其形之善惡,察其理之禍福,皆可?占卜之驗。如穀之應聲,如影之隨形,灼然可見也。其理出於《周易》"遠取諸物,近取諸身"之法。是篇則出於先賢先師, 采世俗之語?例,用之者鬼穀子、嚴君平、東方朔、諸葛孔明、郭璞、管公明、李淳風、袁天罡、皇甫真人、麻衣仙、陳希夷,繼而得者邵康節、邵伯溫、牛思晦、牛思繼、高處士、劉湛然、富壽子、泰然子、朱清靈子。其年代相傳不一,而不及知其姓名者不與焉。
原夫天高地厚,萬物散殊,陰濁陽清、五氣順布。禍福莫逃乎數,吉凶皆有其機。人?萬物之靈,心乃一身之主。目寓而?形?色,耳得而?音於聲。三要總之,萬物備矣。
右乃天地萬物之靈,而耳目心三者之要,故曰三要。
是以逢吉兆而順有吉,見凶兆而不免乎凶。物之圓者事成,缺者事敗,此理斷然,夫複何疑。
此言占物克應,見吉則吉,見凶見凶。
是以雲開見日,事必光輝,煙霧障空,物當失色。忽顛風而飄蕩,遇震雷而虛驚。月忽當面,宜近清光;雨乍沾衣,可蒙恩澤。
右乃仰觀天文,以驗人事。
重山?阻隔之際,重澤?浸潤之深。水流而事通,土積而事滯。石乃堅心始得,沙乃放手即開。浪激主波濤之驚,坡崩主田土之失。旱沼之旁,心力俱竭;枯林之下,相貌皆衰。
右乃俯察地理,以驗人事。
適逢人口之來,實?事體之應。故榮宦顯官,宜見其貴;富商大賈,可問乎財。兒童哭泣,憂子孫;吏卒叫囂,忌官訟。二男二女,重婚之義;一僧一道,獨處之端。婦人笑語,則陰喜相逢;女子牽連,則陰私見累。匠氏主門庭改換,宰夫則骨肉分離。逢獵者,得野外之財;見漁者。有水邊之利。見妊婦,則事萌於內;遇瞽者。則慮根於心。
右乃人品之應,以驗人事。
至於搖手而莫?,或掉頭而不肯。拭目而噴嚏者,方泣;搔首而彈垢者,有憂。足動者有行,交臂者有失。屈指者多阻節,噓氣者主悲憂。舌出掉者有是非,背相向者防閃賺。偶攘臂者,爭奪乃得;偶下膝者,屈抑而求。
右乃近取諸身之應。
|